西方人眼中的清朝刑罚(1/22)

责编:王春艳 日期:2017-5-27

西方人眼中的清朝刑罚

戴木枷的刑罚:这是一种令罪犯深感耻辱的刑罚。木枷由厚重的木板组合而成,木板中间有个洞,可以容纳犯人的脖子。戴上这个木枷之后,犯人既看不到自己的脚,手也够不到自己的嘴。他无法在任何地方长时间停留,得不到足够的休息。犯人一天到晚戴着木枷,木枷有轻有重,这个要根据罪行的性质和犯人的力气来定。普通的木枷有五六十磅重,但也有两百余磅的重枷。戴枷的犯人要忍受巨大的痛苦,在羞耻、疼痛、饥饿以及无法休息等折磨之下,很多人因此而死亡。不过,犯人还是找到了各种方法来减轻刑罚。他们与亲属、朋友同行,让后者支撑木枷的边角以防止它压迫肩膀。把木枷搁在桌子上、长凳上或者靠在树上。或者如图所示,造一把特殊的椅子,椅子上竖起四根等高的木柱来支撑木枷。在地方官判决之前,嫌疑人就被会戴上沉重的木枷。木枷四周连接处贴着长长的纸条。纸条上写着犯人姓名、罪行、相应处罚的期限,字体非常醒目。纸条上也盖着封印,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打开木枷。抢劫犯一般会处以三个月的枷刑,诽谤、赌博或者寻衅滋事者一般是数周,而那些无力偿还的欠债者有时也会戴上木枷,直到还清债务。必须有地方官在场,刑满的犯人才能去掉木枷。地方官一般还会下令抽打犯人几板子,告诫他以后要奉公守法,最后才释放他。图中左下角有盆和勺子,人们正是用这些餐具给犯人喂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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