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方人眼中的清朝刑罚(1/22)

责编:王春艳 日期:2017-5-27

西方人眼中的清朝刑罚

绞刑:中国常见的死刑包括绞刑和斩首。前者最为常见,适用于那些犯有第二等重罪的犯人。比如说,蓄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,欺骗政府,诱奸已婚或未婚女性,辱骂双亲,挖坟掘墓,持械抢劫,佩戴珠宝等。中国的立法者对佩戴珠宝之人施加如此重的刑罚,动机何在?目前我们尚不得而知。这一说法见诸几位作家的书中,具体解释还是留给未来的评论家吧。有些时候,他们会选择用弓弦勒死犯人。但通常情况下,他们用绳子把犯人绑在十字架上,绳子的一头缠在犯人的脖子上,行刑时由强壮的行刑者拉紧绳子。身份尊贵的人会被绞死,这是一种体面的死法。当一个清朝官员被判处死刑,为了表示皇恩浩荡,皇帝会赐给罪人一束黄绫,令他自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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